精卵捐贈已行之有年,但其中牽涉一系列法律、醫學和社會價值觀的倫理問題。最具爭議的是捐贈者匿名性的問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聲音倡導精卵捐贈的公開透明化,目前已有許多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如瑞典、奧地利、瑞士、荷蘭、西澳大利亞、紐西蘭、挪威、英國、芬蘭、德國、葡萄牙、愛爾蘭、法國、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南澳大利亞州和美國科羅拉多州等已立法,規定記錄捐贈者的識別資訊,這使得捐贈所生的子女(donor-conceivedpersons,以下簡稱DCPs) 能夠獲得有關其遺傳背景的信息。美國生殖醫學會倫理委員會也建議披露和開放識別信息的獲取。反之,仍有些國家或地區採取匿名方式捐贈,包括美國、中國、新加坡、西班牙、捷克、義大利、比利時、日本、南非等。受贈夫妻、捐贈者和DCPs對匿名性可能持有不同的觀點,而這些觀點可能受到個人、社會、文化、心理因素,甚至宗教因素的影響。
贊成公開的論點
• ''知情權''應屬於基本人權,DCPs應有適當管道可以獲取有關捐贈者的資訊。
• 有助於DCPs自我認同發展。
• 可以獲取捐贈者健康相關資訊,並降低近親結婚的風險。
• 研究顯示,早期披露以及持續的披露過程有助於兒童將他們對捐贈受孕的理解融入自我認同,尤其是在父母以安慰和正向的態度處理的情況下。
• 早期得知的兒童可能有更正向的親子關係或家庭關係,包括成年後,並在青春期擁有更高的幸福感。
• 若未披露而意外得知或延遲披露,研究顯示DCPs可能會經歷失落感、焦慮感、身份認同混亂等。並認為他們的受孕是個羞恥的「不可告人的秘密」,同時也會對父母感到憤怒,並對家庭關係產生負面影響。
• 未披露或延遲披露可能會導致受贈夫妻壓力和不確定性,而早期披露則可減輕其焦慮和憂鬱程度,以及提升育兒能力。
• 部份捐贈者希望能獲得捐贈所生子女的相關資訊,包括成長的環境、家庭等並給予關心或提供幫助。
不贊成公開的論點
• 有助於保護受贈家庭關係的完整性。
• 受贈夫妻能夠安心撫養子女,免受第三方的干擾或干涉,維護自主性。
• 披露捐贈者除基因資訊之外的個資,可能會引發情感和法律上的複雜問題,從而破壞家庭的凝聚力。
• 子女面臨較嚴重的心理和社會問題的風險增加。
• 超過三分之一的子女對捐贈方式受孕感到困惑和震驚,而產生負面影響。
• 受贈所生子女與捐贈者對於互動程度和方式的期望不同,可能引發失落、挫折。
• 可以保護捐贈者的隱私,降低被騷擾的風險,減少社會歧視,並可能鼓勵更多人參與捐贈計畫。
• 較多的生殖診所採取匿名方式,可簡化臨床操作、減少法律不確定性,並最大限度地降低捐贈者、受贈者和後代之間潛在的衝突。
結論
關於精卵捐贈的政策應尊重個人自主權和生育自由。家庭應保留選擇是否公開捐贈者資訊的自由,國家或監管機構不應強制干涉這些私人的決定。因此,生育治理不建議以強制性規定為指導,而應支持並維護家庭內部的自主權。政府相關單位應輔以嚴謹、完善的資訊機制,包括出生證明上的註釋、建立集中式登記和記錄保存制度,以及提供精卵捐贈的相關服務以促進各方之間的聯繫。捐贈受孕可能影響捐贈者(及伴侶)、受贈者(及伴侶)、所生子女、兩方的兄弟姐妹以及家庭等,其施行應平衡各方的需求和利益,儘量減少對子女的傷害,並促進各方的福祉。
(參考文獻:No gamete donation should be anonymous and undisclosed. Fertility and
Sterility, 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4,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