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指出,晚婚、晚育普遍,不孕者增,而捐精卵屬「無償」精神,但過程屬侵入性手術,風險高,建議捐贈前應仔細評估,不要為了可獲得的營養費而忽略健康。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表示,2013年男、女平均初婚年齡是32歲、29.7歲,婦女第一胎平均生育年齡延後到30.4歲。近4成生母年齡在30到34歲,11%是35到39歲,遲育趨勢明顯,也同時呈現不孕或甚至想生生不出來的問題。
署長邱淑媞說,許多不孕夫婦需透過人工生殖技術及他人捐贈精卵,才能完成生兒育女願望。
「人工生殖法」規定,男性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20歲以上、未滿40歲,經人工生殖機構檢查及評估適合捐贈、或曾有捐贈但沒有讓受術夫妻活產者,才可捐贈精卵。
邱淑媞表示,「捐贈精卵過程是有風險。」
她說,捐卵過程中,誘導排卵藥物給予,可能會引發藥物過敏、注射部位血腫、硬塊或感染、乳房脹痛、卵巢扭轉、卵巢過度反應;嚴重「卵巢過度反應」可能的臨床症狀,包括腹脹、腹痛或胃痛、噁心、嘔吐等。取卵過程屬於侵入性手術有麻醉及手術風險。
她指出,麻醉風險包括低血壓、麻醉劑過敏、代謝性酸中毒、肺炎、換氣不足、支氣管痙攣、心律不整、心臟停止、二氧化碳栓塞、肺水腫;手術風險包括出血、感染、胃腸道受損、泌尿系統受損、陰道或腹腔血腫、神經損傷等。
邱淑媞指出,國內捐贈生殖細胞是「無償」精神,但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醫療等措施,因此,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或負擔其必要的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以補償捐精卵者所費時間及捐精卵時所產生的風險及不便。
國健署提醒,捐贈前一定要確實瞭解捐精卵風險,避免因捐贈精或卵可獲得營養費、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新台幣8000元或9萬9000元以內金額,而忽略捐卵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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