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立法延宕多年,不少當事人凍卵苦等,看過太多想求子卻求助無門的不孕夫婦,婦產科醫師也相當感慨,對於代理孕母遲遲無法立法,醫師強調,代理孕母希望解決不孕夫婦的難題,望社會成全。
三軍總醫院生殖內分泌不孕科主任、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武國璋說,代理孕母一旦立法,以台灣的生殖醫學技術來說不是問題。國策顧問、不孕症治療醫師李茂盛指出,不少女性因先天子宮問題或後天疾病無法懷孕,但卵巢功能正常。他曾遇到一名風濕性心臟病患者想要生兒育女,但醫師評估不能懷孕,最好找代理孕母,後來她冒險懷孕,即便醫師建議引產也不為所動,最後懷胎六個半月,就因心臟無法負荷而過世。
李茂盛強調,代理孕母只要經過嚴格的管理規範,可避免子宮商品化;他認為全民都該享有同樣的生育權,現今因國內禁止代理孕母,有錢人到國外找代理孕母,窮人想生小孩卻沒辦法,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鄭丞傑也替代理孕母請命,他表示這群不孕症患者多半卵巢功能正常,可以擁有小孩,只是沒有子宮,想要擁有小孩,只是少了子宮「沒地方住」,若有代理孕母願意出租「房子」十個月,就能一圓求子夢。
鄭丞傑也說,代理孕母待遇不錯,懷胎十月可能有近三百萬元收入,但也有不少代理孕母不是為了錢,而是享受懷孕時荷爾蒙變化產生的幸福感,再次重溫當母親的感覺;也有的是不孕症門診的護理師,看到求子路艱辛的夫妻相當感動,自願擔任代理孕母助人。
國泰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賴宗炫說,出國尋求代理孕母「借腹生子」花費上看四百到五百萬元,還要加上仲介抽成,非一般市井小民所能負擔;不少不孕症患者選擇凍卵多年,就在苦等代理孕母立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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