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個新論文發表在人類生殖研究期刊表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女人體重在一定的BMI閾值以上是需被排除在接受試管嬰兒治療(ART)之外的中,但作者堅決認為探討產科風險增加是不可少的。在所有的生殖醫學倫理議題中,最有爭議的是因生活方式的原因而被拒絕治療。這些原因包括女性肥胖,吸煙和過量飲酒(和年齡)。
當不孕治療是由國家作為主要的資金來源時,成本效益,社會實用主義和個人醫療自主權是最常見的爭議。不過,即使治療的經費完全由病人自己自費,此爭議依然存在,因為人們認為這是一種“無效”醫療,治療成功機會非常低的醫療,有時在倫理上是不被接受的。
在2010年,歐洲人類生殖和胚胎學學會(ESHRE)以學會的立場認為女性應“認真努力”去減少肥胖和抽菸,然後才考慮ART。這篇文章是以倫理角度出發,根據調整生活方式對生育、懷孕併發症及兒童的健康做出建議。女性肥胖被報導會排卵頻率降低及多囊卵巢的可能性增加。甚至中度肥胖及腰圍增大的女人,他們自然受孕率的機率也降低一半。輔助生殖治療(ART)中,肥胖女人懷孕的機會減少了約30%。在這樣的結果,ESHRE指出國家政策限制的範圍很廣泛(需要BMI在30,32,35,和40 kg/m2之下)。例如,英國NICE 2004年指導方針建議,女人BMI在29 kg/m2以上時應該被告知在接受輔助生殖治(ART)他們會有較低的懷孕率,雖然沒有明確指出不能做IVF或ICSI治療的數據。相比之下,在紐西蘭,女人的BMI 32 kg/m2以上,是不能做IVF或ICSI治療。
本篇文章摘自 Hum Reprod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