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旨是為了解父親年齡與出生缺陷的風險兩者間的相關性所進行的族群數據研究。
一項以加拿大族群研究結果顯示:父親年齡在胎兒出生缺陷的成因中不是很重要的因素。
任職於加拿大渥太華醫院的Q Yang和一起共事的研究者分析在1999至2000年間出生的5,213,248新生兒中出生缺陷的發生率。在這些新生兒中,登記有出生缺陷者共有77,514 (1.5 %)。
分析的結果顯示,胎兒出生時父親的年齡在30-35歲、40-44歲、45-49歲及50歲以上四組與胎兒出生時父親年齡在25-29歲組別相比,任一種出生缺陷的機會也會增加,其勝算比分別為1.04、1.08、1.08和1.15。
此外,父親年紀愈大,胎兒患有心臟缺損、氣管食道廔管及食道閉鎖、其它骨骼肌肉的畸形、唐氏症及其他染色體疾病的風險也會隨之增加。
附帶一提,研究者注意到,當胎兒出生時父親年齡低於25歲時,也會增加脊柱裂、腦小畸形、臍帶突出及腹裂,和其它肌肉骨骼畸形的發生率。
研究者最後的結論是:「我們的研究發現,在一般和幾個挑選出的出生缺陷的發生率,像心臟畸形、其它骨骼肌肉及皮膚的異常、氣管食道廔管及食道閉鎖、唐氏症,和其它染色體異常,會隨著父親年紀愈大而稍為增加。」
◎全文刊登於 Human Reproduction 2006; Advance online pub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