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出刊的Fertility Sterility雜誌中,根據新的數據指出以懷孕力不佳的夫婦若曾有未經治療而懷孕但最終流產、則他們在不久的將來非常有希望自然而持續懷孕。研究人員說這一發現可以幫助諮詢這類夫婦,是否選擇生育治療或順其自然的懷孕方式。
來自荷蘭多個中心的專家們正著手調查,流產夫婦完成生育力檢查後,到他們自然妊娠且持續懷孕所需要的時間。
他們進行了一項前瞻性群組研究,分析來自荷蘭的38個生殖中心,總有5663對較難受孕夫婦的數據,其中有1098(19﹪)對夫婦,經診斷檢查後在12個月內,未經不孕治療而自然懷孕。
這1098對夫婦中,199(18﹪)對夫婦有過一次流產懷孕,成為新研究的焦點。在這些夫婦中婦女的平均年齡為33.8歲,流產前平均不孕期間為1.6年。171對夫婦有完成2年的追蹤數據可供利用(86﹪)。
171對夫婦中,95對(56﹪)夫婦再次懷孕,且在2年的追蹤期間自然懷孕。這95對懷孕夫婦中,有 86對 (占整組的 50﹪)夫婦單胎妊娠,而有九對(5﹪)夫婦流產終止懷孕。
自然持續累積懷孕率的為 :
在12個月,百分之四十五(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區間. 百分之36-54)。
在18個月,百分之六十三(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區間. 百分之52-74)。
在24個月,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區間. 百分之59-81)。
高齡女性與自然且持續懷孕的機會減低有顯著相關,(危險率每年0.9,百分之95信賴區間是0.90-0.99 ),其他的評估因素包括不孕期間,活動精子數的百分比,以及同房試驗的結果,都與持續懷孕率的機會無顯著相關。
研究人員發現,在研究組32對夫婦(19%)在流產後12個月內接受生育治療,他們指出這些夫婦的狀況與整組的其他夫婦們沒有明顯不同,且被期待有相同的懷孕機會。荷蘭的生育手則建議”流產後至少12個月才準備懷孕的治療”。
專家結論:因為實際上所有的婦女再次懷孕,是在最初的流產後的18個月內完成。我們的數據支持流產後至少一年,但是不能超過18個月,就要做生育治療。
本篇原文刊載於Issue 10: 8 Jun 2009 Source: Fertility and Sterility 2009